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又做到了情、理、法的统一。
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此前李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借款3万元,承诺到期还款,并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捺印。借款到期后,李某仅支付部分借款本息后失联。无奈下,王某将昔日好友李某诉至吉林高新法院要求偿还借款。
法院受理该案后,因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承办法官与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一同驱车前往被告村委会查找被告下落。
通过走访村干部,法官找到了被告李某的父母并向其说明情况,被告李某父母承认其女儿确有此笔借款,但对接收应诉材料抵触情绪很大,并表示女儿目前身在国外务工,短期内无法回国参加诉讼。
考虑到国内外的时差和电话信号等问题,法官反复做李某父母的思想工作,希望亲属协调配合调解工作。法官向李某父母释明即使身在国外也不能逃避债务问题,判决还款甚至强制执行,对被告都可能造成严重影响。
随着沟通工作的不断深入,被告李某的父母逐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代女儿一次性清偿欠款,原告王某收到款项后,向吉林高新法院申请撤诉,并对办案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及时化解,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司法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