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草根企业到品牌林立,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营商“强磁场”跑出开放型经济发展“加速度”,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逐年增长,高质量发展背后,是无数劳动者的辛勤耕耘。然而,在生产力质态趋向先进、就业形态不断更新、劳动模式灵活复杂的今天,劳动争议司法实践面临新的考验。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让司法建议“小切口”,做为民司法“大文章”。
抓前端治未病,让司法建议“靶向发力”
每一个司法案件都是映射社会的一面镜子,牵动着人民群众感知社会治理效能的“末梢神经”,尤其是数量逐年攀升的劳动合同纠纷,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吉林高新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司法建议工作贯穿民生改善、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法院重点“立审执”全过程,通过立案阶段“源头把脉”,坚持“跨前一步”,以司法建议推进诉前调解,解决衍生诉讼,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审判阶段“对症开方”,围绕企业经营漏洞、劳动者权益保障缺失等突出问题,针对性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规范行为、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执行阶段“病后随诊”,针对劳动者工资发放工作中发现的难点堵点,督促改进不足,推进执源治理。
从个案到类案,让司法建议“合并同类项”
如果把个案的审理比作治标,那么凝聚着司法经验和法律智慧的司法建议就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治本良药。
在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向吉林市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仲裁委员会以“超过法定申请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王某遂诉至法院。法官通过认真分析发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将超过仲裁时效作为不予受理的条件,存在法律适用标准不一致的问题,上述问题直接导致劳动争议案件无法在源头有效化解,从而造成此类案件增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吉林高新法院以个案为切入点,对因超过仲裁时效作为不予受理的劳动合同纠纷案进行了一次系统梳理,以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列举、一系列数据说明为支撑,将问题清晰、充分地展现出来,系统总结合理可行的方法,逐项列在司法建议里,有效将“个案办理”转化为“类案治理”,提升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工作质效。
抓管理重规范,让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司法建议有“谏”有“纳”,落地有声,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吉林高新法院确定该院政治部为司法建议工作的组织管理部门,明确司法建议主体规范、内容规范、格式规范,报送前严格逐层审核把关,以规范化程序助力培育高质量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发出后,动态跟进司法建议的反馈和落实情况,通过回访等方式及时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加强法律指导,使司法建议能够落到实处。2024年4月,吉林高新法院在向吉林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关于改善仲裁工作、加强裁审衔接的司法建议书》的一个月后,该单位在回复函里,针对吉林高新法院提出的每一条司法建议,都提出了细致的落实措施,并承诺将全面提升仲裁办案质效,与法院携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司法建议有‘谏’有‘纳’推动了劳动纠纷的实质化解,不仅为企业提供防范涉诉风险指引,更从源头上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案件数量。”民事审判庭负责人介绍说。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都不是一场独角戏,而是一首合奏曲。吉林高新法院将持续做优做实司法建议,努力做到以典型个案“解剖麻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以达到“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办理效果,切实让司法建议赋能社会治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