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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用心调解终撤诉 企业双赢促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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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4-06 14:24: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化身“会计师”,一笔笔核对涉案账目,并采用“以调促判”方式,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7600万元承揽合同纠纷。

合作企业货款“难算清”对簿公堂

原告长春某汽车塑料饰件公司与被告某汽车公司本是合作多年的生意伙伴,因被告未向原告结清货款而引发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拖欠货款共计7600万元。由于双方当事人均系企业,标的数额较大,吉林高新法院立案庭收到该案后高度重视为快速掌握案情和矛盾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最佳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承办法官迅速查阅案卷,并与双方当事人电话联系,了解具体案情

法官用心调解“对账单”变“结算单”

办案过程中,因原、被告之间供货时间长,相关账目繁多为查清、理清原、被告之间的过往账目金额,承办法官客串会计师”,对被告提供的账目逐笔梳理,经过多次核对,双方均认可重新核算的未付金额。鉴于原告企业是被告企业的长期供货商,被告企业存在持续的用货需求,双方企业之间后续仍有继续合作的可能,要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必须打破隔阂,重建信任。办案法官经过研判决定“乘胜追击”,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陈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告知双方预期风险,通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方式,站在当事人的角度不断做双方企业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得失,帮助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并提出适合双方企业发展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对该案申请撤诉,被告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了给付义务。

该起涉企案件的成功调解是吉林高新法院积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一个生动实践。近年来,吉林高新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将调解思维贯穿于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最大限度为企业降本增效,营造了强信心、暖企心、聚民心的良好法治营商氛围。 


 

责任编辑:郭林叶、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