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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残疾人的工资也拖欠?法院执行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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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23 14:47: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接待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该当事人着急的拍打胸脯,涨红了脸,张大嘴巴似乎要表达什么,但只发出了嘶哑的声音。这时办案人员意识到这位当事人是一位聋哑人,立即安抚她的情绪,示意她不要着急,并将她安顿在接待室的长椅上后准备了纸笔,用“纸上对话”的贴心方式,“倾听”这位特殊当事人的烦心事。


劳动仲裁裁决已认定,无奈对方不给钱

原来,这位当事人姓王,身患听力残疾,受雇于赵某经营的超市从事售货工作,但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超市经营者赵某多次拖欠王某某工资,且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险费。无奈之下,王某某选择离职,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经吉林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超市经营者赵某应向王某某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6800余元,外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840元。劳动争议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超市经营者赵某逾期未履行,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快速执行,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春宇根据案件的特殊性,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迅速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办案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沟通,对方仍消极不配合,为了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赵某传唤至法院,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劝解下和强大的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赵某当场主动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执行款。收到拖欠已久的工资,王某某举着手机激动地比划着,并向执行法官竖起了大拇指,表达了对人民法院的感激与肯定。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对残疾人的特殊法律服务,以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为目标,开通残疾人绿色服务通道,积极回应残疾人的司法需求,增强残疾人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今后,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也将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平等、充分、方便参加诉讼活动,不断提升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彰显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丁建华、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