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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买卖合同起纠纷 法院“隔空”调解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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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9-05 15:42:4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吉林高新法院民事审判庭灵活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成功在网上庭审判决前调解一起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网上办案省时省力,效率也高,为我们减轻了很大的负担。”案件的成功调解,让视频两端的当事人发出了赞叹。

货款拖欠引纠纷,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2020年6月,原告吉林某混凝土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商品混凝土,用于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2020年11月,原、被告双方完成对账,确认原告供货总金额为143万余元。但之后被告并未依约足额支付货款,仅支付了 93万余元,剩余 50万元货款一直拖欠未付,经原告公司多次索要未果,故原告诉至吉林高新法院。

法官化解争议倾全力,50万货款有着落

承办本案的王法官庭前多次联系双方了解情况,根据双方反馈的情况,理法兼顾,进行了解答。出于疫情防控考虑,为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尽快化解纠纷,将司法便民落到实处,在双方均同意的基础上,王法官运用网上庭审平台,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远程视频开庭。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对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耐心为其剖析买卖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告知双方其各自负有的义务,并聆听了双方的想法,在了解到原、被双方均有调解意向时,王法官从情理角度积极展开调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在判决前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吉林高新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一站式”多元解纷,把“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