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是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最大肯定及认可,在法官干警们心中,这些用汗水织成的红色绸缎,用辛勤勾勒出的黄色字体,无比珍贵。他们用心书写着锦旗背后的故事,只为让群众露出发自心底的微笑……1月11日一早,原告吉林某汽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真情为人民服务,秉公办案为企业保驾护航”的锦旗送到吉林高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对吉林高新法院速审团队高效调解、为民服务表示感谢。
租赁合同纠纷起纷争
2019年9月29日,张某与吉林某汽车服务公司签订《出租汽车承包合同》,于某作为承租人的担保人,对此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自2021年1月20起,承租人张某违反汽车租赁合同约定,拒绝缴纳承包费用。经租赁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同年12月7日,一纸诉状将承租人及其担保人于某一同诉至吉林高新法院。
诉前调解巧化干戈
立案法官审查案件后,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标的不大,为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有着多年调解经验的马景方调解员主持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马景方尽力疏解双方情绪,娴熟运用各种调解技巧,向原、被告释法规、明法理。耐心细致地向被告承租人张某解释其应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以及拒绝缴纳车辆承包费将影响个人信用等不良后果;同时向担保人于某阐述保证人需承担连带责任等法律规定。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和解。至此,这起汽车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都对人民法院“不用打官司”“不交诉讼费”的诉前调解方式表示了极大的肯定。
原告公司向高新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