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调解、“云上”结案、微信开庭等系列充满智慧含量的新名词,已成为新时期吉林高新法院硬核作为的生动注脚。11月26日,吉林高新法院速审团队充分发挥、利用微信的视频聊天功能,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减轻了当事人奔波之苦,“远程”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交通事故难获赔偿引纠纷
2021年9月8日16时许,白某驾驶小型客车在吉林市沿深圳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深圳街江宁路附近时与谢某停靠在路边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致使谢某车辆严重受损。后经交管部门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白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谢某不承担责任,但事故双方就车辆损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谢某遂向吉林高新法院起诉,要求白某赔偿其车辆损失。
“云调解”巧开“矛盾锁”
案件受理后,刘琦法官认真阅读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并归纳总结出案件争议焦点。鉴于被告白某在外省务工,线下调解产生的差旅费用会明显加大纠纷化解难度,加之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刘琦法官尝试借助微信视频的方式对本案进行审理。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人员建立专门微信群调处本案,刘琦法官线上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并就赔偿维修费用、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沟通、协调。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事故受损方谢某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亦妥善化解。
微信助力调解 “指尖”化解纠纷
近年来,在新收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形势下,微信调解为吉林高新法院的调解工作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吉林高新法院将持续主动运用新媒体手段把调解工作贯彻案件审判始终,注重矛盾化解,专注当事人需求,不断开创案件审判新局面。
图片为刘琦法官通过微信群“云”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