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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办 办事不求人】10年薪水被拖欠, 法官调解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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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26 11:02:58 打印 字号: | |


“法官,我决定了,再给他一次机会,相互理解,我同意和解。”

“法官,你放心,我一定按时给钱

常言道,人无信而不立。近日,吉林高新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阐释法律法规,让执人“重拾”诚信,执行终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案。

曲折艰难的讨薪之路

2010年,于某雇佣李某在白山市从事沙石开采工作,双方约定每个月工资3500元但是,李某工作4个月之久后本应发放的1.4万元工钱却一分都没有拿到。为此,李某曾多次找于某催要拖欠工资,于某每次都以种种理由推脱,就这样一直拖欠了8

2018年11月当李某再一次催讨工资时,于某李某出具了欠条一份,承诺2019年1月31日前将欠款还清,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承诺”也犹如石沉大海,至今仍未给付。李某遂将于某诉至吉林高新法院,法庭判决后,被告于某仍未按约定期限给付劳务工资,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 拒执人“重拾”诚信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立即启动了线上查控和线下查询,经过多方查询,发现于某的财付通里有1900余元,随后迅速提起了网络冻结。

这次于某主动露了面,并向执行法官大吐苦水”,讲述自己生活窘困、举步维艰,乞求法院能宽限条件,分期支付这笔拖欠的工资。执行法官向于某详细阐述与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给他指明一条路——达成和解协议,但必须要“信守承诺”,于某欣然同意。

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和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2021年11月10日开始,每月10日前还款3000元,最后一期还款3078元,于某承担本案执行费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的这份协议不仅赢回了某的信任,而且促使案件得以终结。

 


 

 

吉林高新法院:汤丝焱


 
责任编辑:汤丝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