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左某与沙某系同学关系,双方感情一直非常好,因沙某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于2018年8月向左某借款18万元,并承诺2020年年末偿还。虽说好朋友谈钱不伤感情,但左某多次向沙某索要,沙某都各种理由搪塞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左某诉至吉林高新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该案具有调解的基础。于是,办案法官把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向双方摆事实、讲法律、从各方面分析利弊,告知被告应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逃避不了责任,同时劝说原告换位思考,相互谅解。最终,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放弃利息请求,并同意被告沙某分三个月还清这笔欠款。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的一言一行,传递着司法的温暖,通过释法析理,使当事人对法院审判工作有了更清晰的理解和认同,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把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操心事化解,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图①孙伟法官对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
图②当事人履行义务
吉林高新法院:郭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