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小物业”攸关“大民生”,300余件物业纠纷巧化解
——吉林高新法院“问诊式”诉前调解侧记
在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冲突,常常是围绕物业费开始的……近日,在吉林市高新区某小区,600余户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将业主诉至吉林高新区法院。
“物业纠纷”类案件与百姓生活紧密相连,直接关乎到百姓对幸福感的切身体会。该案小区物业纠纷数量多、涉及标的额小、涉及人群多、业主反应大,如若采取传统的受理、立案、送达、开庭、宣判方式,一判了之,不仅不利于化解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还会增加业主诉累,有的业主还有可能因缺席审判不能及时履行承担风险。为避免上述问题,切实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为群众办实事。吉林高新区法院立案庭办案团队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地化解物业纠纷,开启了“问诊式”调解。
小区业主集体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对其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满,但具体情形又各不相同。办案团队从实际出发、因案制宜,针对不同情形分别开展“问诊式”调解,调解过程耗时耗力,承办法官每次都要持续几个小时,个别复杂案情甚至连续协商6小时之久。不仅如此,立案庭办案团队还按照“员额法官+书记员+诉前调解员”模式组建三个审判团队调解工作组,利用电话沟通、与业主面对面交谈的方式,耐心倾听每一位当事人意见,用“大白话”、“唠家常”与业主沟通,释法明理,消除业主抵触情绪,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同时,针对业主所反映的物业公司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现象,速审团队专程前往该小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对重点反映的小区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查看和拍照。
在经过查阅大量证据、耐心释法明理并衡平双方利益后,吉林高新法院速审团队对纠纷解决提出了合理建议:对物业费予以不同程度减免,原、被告双方均表示认可。本案中170件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300余件物业纠纷的得以巧妙化解,真正做到了“对症下药”解决“顽疾”,受到该小区业主的广泛称赞。
吉林高新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快探索从源头化解物业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又节约了诉讼成本,在维护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中起到积极作用。
图①周梁玉法官诉前调解物业案件
图②刘琦法官接待本案某小区业主
图③速审团队办案人员做上门调解工作
吉林高新区法院:刘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