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护自然 绿色发展
——吉林高新法院走进乡村开展“吉林生态日”普法宣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广泛号召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活动,在首个“吉林生态日”来临之际,9月24日,吉林高新法院积极开展“呵护自然,绿色发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做好此次活动,新北法庭负责人魏清华带领宣传小组深入张久村现场向群众讲解宣传《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活动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
活动中,法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讲解方式,向村民宣传焚烧秸秆、树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受到处罚典型案例,以及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受到法律制裁等多个涉及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鼓励村民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非法活动积极检举和揭发。不仅如此,普法宣讲过程中,法官还就《民法典》的相关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聚焦“彩礼”、“农村征地赔偿款”等热点问题,引导当地村民形成“自觉守法,有事找法”的意识。
通过开展“吉林生态日”环境法制宣传活动,不仅普及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民法典有关知识,同时,更进一步增强了村民对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法治观念,增加广大群众的社会责任感,进而激发村民热爱美丽家乡的情怀,为张久村建成“蓝天、碧水、宁静、洁净”的生态乡村贡献一份力量。
图①魏清华法官为村民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
图②魏清华法官为村民解答法律疑惑
吉林高新法院: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