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司法为民的“桥头堡”
——新北人民法庭工作侧记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既处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也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民法庭承担着重要职责。
扎根基层,用坚守和奉献守护一方
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派出人民法庭——新北人民法庭,始建于2012年8月,坐落于城乡结合部的新北街道,收案覆盖13个自然村落,人员居住分散,村屯之间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雨天道路狭窄泥泞,冬季雪大路滑的困难,工作条件非常艰苦。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新北人民法庭全院上下始终秉承着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不能让群众多跑路,法庭同志就要多跑路,扎实的工作、积极的作为,全力推进基层法庭的建设。
随着区域经济迅猛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诉讼纠纷日益增多,人案矛盾十分尖锐,这也给新北法庭带来了巨大的审判压力。即便如此,新北法庭全体干警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倾情投入纠纷化解,为辖区创优经济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全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双赢。
强化巡回审判,深入群众就地办案
“早些年,辖区内很多地方交通都不太方便,老百姓有事情需要去市里办,常常要起很早”这是一名深耕基层多年的老干警的回忆,他深深的感受到过去交通不便给百姓带来的难处。在2014年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陈某购买化肥,拖欠化肥商店1.8万元,经济上的不宽裕加之婚姻的变故,让这个上有老下有小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在接到传票时甚至连去法庭的交通费都拿不出。新北法庭办案法官考虑到陈某的实际情况后,经与化肥商店沟通,决定把法庭“搬”到陈某家巡回开庭。几张桌子一摆,再将国徽端端正正的挂上,一个既方便灵活、又不失庄严的法庭就“立”起来了,经过法官的悉心调解,化肥商店最终同意陈某分期4年付款,并主动放弃了利息请求。
这桩圆满解决的案件只是新北人民法庭巡回审判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在基层法庭的日常工作中干警们常常天不亮就出门,直到天黑才回到家,有被突降暴雨淋成“落汤鸡”的狼狈,有被野狗围攻的惶恐,还有脚底磨起泡、浑身快散架、倒床便睡的疲惫……在这样一个地广人稀、交通不便、诉讼成本较高的地区,新北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件件棘手的矛盾纠纷案结事了,一桩桩群众的难心事儿止纷息诉,法官们用公平公正托起百姓心中的天平。
维护农村稳定,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在当地,一些村民在利益驱使下,在征收土地上抢裁、抢种、抢建,更有一些工作人员采取虚报手段从中获利,土地征收矛盾尤为突出,这不仅阻碍了征收工作的开展,更极易引起冲突和上访事件的发生。为了扼制这种现象,新北人民法庭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对准确打击土地征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该系列案件的审理也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在案件审理期间,新北人民法庭的同志们在做好司法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普法”的重要义务,干警们深入村屯宣传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利国利民的好处,撰写《土地征收简明手册》,起草《关于严禁抢裁、抢种、抢建的通告》和《致高新区全体被征地拆迁村民的公开信》分发给当地百姓,并在村里悬挂宣传横幅,投入大量法制宣传工作。
在干警们的不懈努力下,及时的平息了新北街道办事处烟达木村80多名村民征地补偿等多个群体性纠纷,受到了管委会的高度评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田间地头化干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和周强院长提出的“全国各级法院要大力推进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新北人民法庭推进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诉讼增量,调解靠前一步,让纠纷止于诉前。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干警经常下沉基层,熟悉民风民俗,始终坚持用群众的语言聊法律,以自身的亲和力消弭当事人的隔阂,积极引导和激发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方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新北人民法庭还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力量结合起来调处纠纷。辖区内以村为单位建立起三级调解格局,组建基层调解组织微信工作群,利用微信群指导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法庭定期对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既提高了调解成功率,也使群众诉讼更加便利。
不仅如此,新北人民法庭特别吸收了6个村的支部书记作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利用他们的特殊身份,发挥他们在村民中威信高的优势,及时化解纠纷,做到了群众有事找法庭,公正高效暖人心,发挥了基层法庭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新北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的伟大号召,扎根群众沃土,深植为民情怀,续写为民服务的新篇章。
吉林高新法院:韩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