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成果优良 促企和解发展和谐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家们均在苦心运营,谋求发展,而我国的整体经济发展需要和谐有序、依法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因此,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审慎善意理念,依法公正、耐心细致调解企业纠纷,使企业安心放心经营发展,避免拖入诉累当中。
2021年6月7日,高新法院受理了1家公司分别诉8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审查直接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2021年6月8日,高新法院诉前调解法官对此系列案件展开诉前调解,首先进行电话调解,了解案件详情,经调解该8家公司之间均有关联,均为同一法人,起诉标的额分别为527618元、476331元、82444元、340863元、8061元、85973元、197160元、229773元,8家被告公司均表示该欠款属实,会和原告私下协商的。
经多次电话和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原被告之间最终达成协商并签订了《和解协议》。2021年7月1日,原告向法院递交了《撤书申请书》。8家公司,起诉金额总计1948223元。8起案件在诉前解决,也进一步促进了企业间今后的合作,奠定了和谐的环境,一旦对簿公堂,对双方的合作及公司信誉均会产生不好的影响。
近年来,高新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持续加大。诉前调解不仅可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也可减轻审判压力,更为原被告双方有效提高诉讼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使企业放心安心经营发展,得到最大的实惠。
吉林高新法院:郭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