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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实践)用心为民实践
迅速保全证据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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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4-21 14:46:01 打印 字号: | |

(为民实践)用心为民实践

迅速保全证据保障当事人权益

 

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成果,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司法工作的根本标准,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为民实践活动,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难愁盼”问题。

 

 

4月12日,高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早早就来了一位当事人前来立案,但审查后发现,当事人所带来的相关材料,证据方面仅仅口述,案件是关于车库漏水的物业纠纷,但由于季节性原因,车库并不能时常发现漏水。刚好现处早春,近日天气转暖,冰雪融化,车库各处正不断漏水,当事人不知应该如何采集证据,又担心天气温暖,车库漏水现象消失,便向法院寻求帮助。我院立案庭收到当事人诉求,立案庭负责人周庭长考虑到证据有可能不易被收集,迅速安排王云鹏、朱广明随当事人到达现场取证,为当事人将证据全面顺利保全下来。

诉讼靠证据说话,打官司就是看证据,对法官来说审案的重要环节就是审证据,证据就是诉讼的无冕之王。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普通的人民群众来说,证据的取得往往都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困难,而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固定证据、尤其是在有关证据即将灭失或者日后难以取得、有关现状将不复存在的情况下,保全证据可以通过对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现场情况、行为过程和事实等进行提取、固定的方式将证据予以保全,使我们在协商问题或者诉讼仲裁中占据有利地位。我院在接到当事人诉求时,迅速反映,第一时间安排人手帮助当事人完成证据保全的工作。

高新法院人牢记初心使命,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法制正能量,法理情理明辨是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开展“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从点滴小事做起,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有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

 

 

高新法院:立案庭


 
责任编辑:郭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