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执行为民解忧 田间地头收获“彩绸”
“大家别站着,快坐下,喝水,真是太谢谢了”,这暖心的一幕发生在吉林市搜登站镇于大哥家中,临近春耕时节,为了不误农时,3月30日,吉林高新法院执行庭李黎明一行,驱车1个多小时,来到二道沟村,询问当事人案情和春耕情况并接收了当事人饱含深情谢意的锦旗。
原来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吉林高新法院帮助执行回拖欠了4年5万余元的苗木款。原告系搜登站镇二道沟村苗圃基地负责人,被告系吉林市某绿化有限公司。2017年,被告承建的某绿化养护服务工程需绿化苗木,向原告购买了几千株苗木,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原告按合同约定提供给被告苗木,但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将苗木款给付原告。被告工程竣工后,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被告均以多种理由推脱,原告无奈诉至高新法院,判决生效后仍不履行,故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回忆当时,于大哥激动地说:“原告是今天说明天给,明天推后天,一直进行推拖,后来干脆就不接电话,找不见人,我也没有太多周转资金,租地和人工费用每年都在上涨,成本是越来越高,我是咬牙在坚持,可把我愁坏了,就像靠卖粮食有收成一样,我们一年也是靠出售苗木为生。”
对于涉农案件,高新法院开通“绿色通道”,本着便民,利民的态度,民生问题无小事原则,为尽快解决该案件,执行干警做了很多努力,但执行此案也是一波三折,申请人2021年1月份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答应春节前给付,但迟迟未履行,办案法官和干警来回跑了多次,电话打了20多个,与其进行沟通,要求尽快履行,告知其拒不履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将本金与迟延履行期债务利息于3月25前全部给付,此案执结完毕。
于大哥说:“作为一个农民,我也不怎么懂法律程序呀,咱们法院工作人员为我细心指导,告诉我怎么填写相关信息,需要什么手续,多次和我电话进行沟通,在法院和执行干警的努力下我才拿回了欠款呀,我做了一面锦旗表达我的心意。”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在充满生机与希望的苗圃前,执行法官和干警接收了这份沉甸甸充满谢意的锦旗,带着群众的认可和更加坚定的信念,高新法院人将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躬身实干,认真落实“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吉林高新法院:刘亚晴 王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