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闪电”式办公当日申请当日保全
很多人以为判决拿到手了就是万事大吉,对方不履行都不行。其实不然,判决拿到手并不代表您一定会拿到钱,前提是对方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很多当事人并不理解,那万一被告本来有钱,但是经过诉讼这么长时间,财产早就被转移走了怎么办?其实您还有另一路选择,就是保全。
保全可以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都可以在进入执行程序钱提前保全对方的财产,以防止被告转移,而且一旦在诉讼阶段采取了保全措施,待进入执行阶段,法官也可以更快速的处理对方的财产,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个更加明智的选择。高新法院一直秉承效率与质量并行的办案原则,2021年3月18日,执行庭就受理了这样一件保全案件,从当事人申请到审查完毕立案再到保全完毕仅有一天时间,当事人连连赞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2021年3月18日,申请人李某到高新法院执行庭保全组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对被告名下的一处房产进行查封,语气很着急,保全组法官仔细询问得知,原来申请人得知被告马上就要将房子卖掉,而且也没有其他房产可以保全,所以急迫的想抓紧时间查封其房产。保全讲究的是效率,法官助理了解了情况立刻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又交给法官进行复审,立即做出执行裁定书,协调执行人员去查封,整个过程仅仅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当事人说:“我也没想到高新法院办事效率这么快,一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多亏了法官,要不然他卖了房子,我这钱更遥遥无期了,感谢法官,感谢法院!”
保全本身就是紧急的,因为它关系到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可以说法官就是在跟时间赛跑,效率高一点,当事人拿回钱的几率就大一点。所以各位当事人不要认为拿到判决书就是拿到了钱,积极申请保全,也是为了您自己的合法权益着想,高新法院闪电式办公,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吉林高新法院:汤丝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