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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方化解纠纷 当事人深情致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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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17 11:10:50 打印 字号: | |

法院多方化解纠纷 当事人深情致感谢

 

    这天,吉林高新法院立案庭如往常一样,这时电话响起来了,电话是一位邮递员打来的,说有高新法院的快递,取回快递,打开一看,原来是一面鲜红的锦旗!

图1:当事人送锦旗表示感谢

2017年6月19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吉林市某教育公司签订了《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实施培训,培训时间即签订合同日,培训费65000元,分两次支付,首次于签订该合同时支付10000元,余款55000于考试通过后一次性全额支付。原告于2017年6月19日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培训费10000元,因被告迟迟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原告多次联系咨询培训事宜,被告声称培训费用上涨,需要补交培训费25000元,由于原告急需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证》,2018年4月29日向被告支付25000元,当时被告收款后一直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培训费,2020年5月退还给原告10000元,余款25000元至今未退还,原告将其诉至法院。 

图2:当事人来撤诉

高新法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进入诉前调解,沟通后,被告法人称其在外地,经过多次沟通调解,最后被告同意回吉林后返还培训费25000元,但不同意赔偿违约金。原告称:“当时合同约定违约金了,也不是我们无凭无据瞎要的,再说25000元放在银行里3年也得有点利息啊!”被告称:“当时在调解过程中我同意给5000元利息,但是当时培训费不能一次性给付。”调解员多次打电话与其沟通,使其权衡利弊,法院又对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做调解工作,被告与原告私下又进行了协商,最终被告同意当天向原告支付25000元培训费及利息。

原告爱人金某某非常高兴的来到高新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将该案予以撤诉,激动地说到:“真没想到,我们的培训费会这么快要回来了,感谢法院,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表达我的感谢之情,我们和被告交涉了很久,都心想这钱得打水漂,没想到法院办案效率这么高,真的谢谢你们。” 之后,金女士又打来电话表示感谢。高新法院调解法官非常热情的回答道:“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都是按照法院工作程序办案,为你们解决纠纷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吉林高新法院:郭林叶


 
责任编辑:郭林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