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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持公平正义 老人赠送暖心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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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05 14:41:08 打印 字号: | |




3月2日,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收到一面赠与民事审判庭王灿法官的鲜红锦旗。一位年近7旬的老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到:“真是太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了,要不然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上手续……” 

原来原告邹女士于1997年至2010年期间在吉林市某厂一直担任仓库管理员。原告在办理退休过程中,因缺少部分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申请仲裁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

本案件中,原告本应于2011年(年满55周岁时)就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保等相应待遇,但因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仅于2006年签订了一份期限一年的劳动合同,不足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所以导致一直无法正常办理手续。

为了让当事人少跑路,尽快的办理手续,依法保障其权益。高新法院办案法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并多次走访询问,经调查核实,吉林市某厂承认邹女士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且邹女士提供了自1997年3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工资明细表、劳动合同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根据调查结果与邹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邹女士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认定自1997年3月至2010年12月31日,原告被告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此解决了原告已退休十余年,但因缺少劳动合同、无法确认劳动关系、不能正常办理退休的问题,终于为这场“迟到的退休”画上了句点。

鲜红的锦旗是对司法公正的肯定,也是督促法院不断向前的动力,高新法院人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不断为公平正义发声。

 

吉林高新法院:刘亚晴



 
责任编辑:刘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