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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过往 勿忘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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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07 10:24:46 打印 字号: | |

牢记过往 勿忘英烈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革命先辈的抛头颅,洒

热血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今年是抗战胜利75周年,是中国军民浴血奋战的14年,牢记过往,勿忘英烈,维护英烈权益。

 

 

要向一些行为说不

“张三”在烈士纪念碑上留下“到此一游”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健全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方便瞻仰、悼念英雄烈士,保持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张三”与“李四”身穿仿制的二战日本军服在抗日纪念馆前合影炫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对涉案相关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曾有人在杭州烈士陵园穿带纳粹标志军服自拍的消息引发关注。两被告的行为轻视英雄先烈,无视公众情感,蔑视法律尊严,侮辱和亵渎了英雄烈士的荣誉,法院作出要求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的判决。

《英烈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

立法只是给保护英烈名誉权画上了一条底线,底线之上是社会舆论、道德、文化的引导。学校教育、媒体、全社会都应认识到英雄烈士保护的重大意义,都有责任参与践行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这应是全社会的共识。

铭记历史,吾辈自强!

 

 

吉林高新法院:刘亚晴


 
责任编辑:刘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