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机虽小威力不小 快立快执七天结案
一个小小的火机能有多大的威力,你曾想过吗?你曾想过自己会因为一个打火机,要赔付对方近上万元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忽视一些小的事物,可就是这些小事物会给我们带来大损失。吉林高新区法院近日就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8年3月8日,刘某某以9000元价格在吉林市某皮草店购买了一件女式貂皮大衣。2019年1月25日,在河南街一家二元店内,站在刘某某身后的朱某某在试用打火机时不慎将刘某某身穿的貂皮大衣烧坏。2019年1月26日,经皮草店证实,刘某某购买的大衣因烧坏造成的损失约为40%。朱某某因自身过错导致刘某某的貂皮大衣被烧坏,其行为侵害了刘某某的财产权,应予赔偿,但是朱某某并未积极赔偿,刘某某遂将朱某某诉至吉林高新法院。
法院判决,虽然刘某某的毁损大衣购买价是9000元,受损部位需更换约40%的新皮料,但结合衣物的购买时间和实际穿着时间、衣物的折旧、衣物的属性(奢侈品)、毁损程度、修复可行性与必要性等因素,财产损失可按商品原价的80%,即7200元的赔偿,但是朱某某并不认可,上诉至吉林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朱某某仍拒不履行,故申请人刘某某2020年7月2日向吉林高新区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当日立案后,分到速执组。速执组秉承快立、快执原则,立即联系被执行人朱某某,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经六十多岁,法律意识淡薄,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如若不履行将会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也向当事人普法,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给付了申请执行人赔偿款7200元。2020年7月9日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朱某某自己也想不到会因为一个小小的打火机竟赔付了申请人7000余元,再三表示今后肯定会更加小心谨慎。高新法院执行庭速执团队,快立、快执,高效结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吉林高新法院:汤丝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