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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那么一首歌让你高声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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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23 15:54:33 打印 字号: | |

总有那么一首歌让你高声唱

在天安门广场,在奥运赛场,在校园总有那么一首歌听起来让你新潮澎湃,一起高唱,这就是国歌。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6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特区立法会通过的《国歌条例》。《国歌条例》将于6月12日刊宪公布,该条例于6月12日正式刊宪实施。立法维护国歌尊严是特区应有之义!

中国国歌原名《义勇军进行曲》,由著名爱国音乐家聂耳作曲,田汉作词。诞生于抗日年代,歌曲一经问世,就迅速传遍祖国大地。在艰难的抗战岁月,《义勇军进行曲》就是中华儿女奋战的精神支柱,全国各族人民同唱一首歌。

关于国歌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第四条,在(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三)宪法宣誓仪式; (四)升国旗仪式; (五)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六)国家公祭仪式; (七)重大外交活动; (八)重大体育赛事等场合应当奏唱国歌。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中对于侮辱国歌的处罚刑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香港暴乱中,侮辱国旗、国歌以及国徽的现象时有发生,而由于立法漏洞,对于侮辱国歌的行为,竟然无法被处罚,对此,香港立法会制定了国歌条例,用以填补立法空白,维护国歌尊严。

香港国歌条例的规定:罪行仅仅涉及不当使用国歌,或公开、故意、意图侮辱国歌的行为。根据《国歌条例草案》的规定,在特首、法官及立法会议员等职务宣誓仪式前须播放国歌。任何人公开、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港币。

 

 

吉林高新法院:刘亚晴


 
责任编辑:刘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