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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发挥实效 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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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19 18:06:14 打印 字号: | |

府院联动发挥实效 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吉林高新法院参加高新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座谈会

 

6月5日,吉林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贺亮带领干警一行5人前往高新管委会参加高新区弃管小区管理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吉林高新区管委会有吉主任主持召开,高新法院、高新街道、信访局、住建局、环卫中心、执法局、新北公司、党办、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出席,律师和社区代表列席。社区代表依次对各自辖区内的无物业小区进行情况介绍并提出建议,其他与会人员认真听取各社区无物业小区的实际情况后,分别从各自领域出发对无物业小区的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1:座谈会上管委会领导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王斌庭长与周梁玉庭长分别发表建议。王斌庭长提出应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负责,完善监督机制。周梁玉提出社区应该注重培养业主的自我管理的意识,抓好业主委员会的成长期,如每栋居民楼选一位有热心、受欢迎、被信任的人做楼长,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奠定牵头意识和人力资源基础。王贺亮院长作出重要发言,获得一致好评。

 

2:周梁玉发表建议

 

3:王斌发表建议

王贺亮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加快引导人民群众从过去的计划经济理念转化为现代的市场经济理念,提高市场化商业服务意识。人们依靠政府兜底惯性思维没有完全转变为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居民享受服务,应该支付相应报酬,法院将依法支持物业公司,对这类案件的公正司法正是发挥法律的教育引导作用。二是政府应该成立一个综合协调部门,由各单位出人组成,方便各单位之间协调工作,又能够形成有效合力,切实提高无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和能力。三是政府应该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监管有效的小区自治体系建设。一方面对业主委员会的自收自支要有规范管理和有力监督,通过提名方式,社区居民投票选出委员会成员,设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定期向全体业主汇报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业主监督;另一方面推动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设立楼长、单元长,形成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楼栋长为线条、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党总支为核心的条块结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

 

4:王贺亮发表讲话

3月31日以来,吉林高新法院与吉林高新管委会联合召开2020年府院联席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成立吉林高新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吉林高新区府院联动机制正式启动,会议成果落地生根。本次座谈会是高新法院与管委会第一次召开重大事项座谈会,是府院联动机制稳步发挥实效,推进司法为民的积极践行,标志着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

 

 

 

 

吉林高新法院:费嘉鑫

 


 
责任编辑:费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