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化解涉农矛盾 仅用2天执结4万余元
随着国家对农村的惠农政策不断加大,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也日益凸显出来,农村社会纠纷表现多样,原因复杂,解决难度相对较大,直接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为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预防和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高新法院一直秉承着涉贫、涉农案件优先立案、绿色通行等原则,极力化解农村社会的矛盾纠纷。
执行法官在联系当事人
近日,吉林市某某花窖养殖场负责人向高新法院求助,该农民与吉林市某某绿化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018年5月先后签订采购合同两份,总价款是16万余元。吉林市某某花窖养殖场按照约定履行了两份合同约定的义务,吉林市某某绿化有限公司只给付吉林市某某花窖养殖场2万余元。剩余款项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吉林市某某绿化有限公司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给付,导致申请人的资金无法正常运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该花窖养殖场将该绿化有限公司诉至吉林高新法院。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吉林市某某绿化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前给付申请人10万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41154元。吉林市某某绿化有限公司在给付申请人十万元款项之后,剩余4万余元,仍拒不履行。
申请人无奈之下,2020年6月3日,向高新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庭立案之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被执行人接到执行通知书以及报告财产令的同时,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向其明法释理,警示被执行人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一切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终于顿悟,于6月5日便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申请人特别激动,非常感谢高新法院,感谢执行法官,“催要了半年的欠款,执行庭2天就执行回来了”,高新法院一直秉承着高质、高效结案,质量、效率双管齐下,涉农案件优先执行,积极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高新法院: 汤丝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