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执行两不误 高新法院6天执结三十万
五一假期刚过,疫情在吉林市爆发,吉林地区成为全国关注的疫情风险区,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疫情如此严峻的时期,吉林高新法院执行干警坚持防疫、执行两不误,为民服务不停歇,仅用6天,执行完毕了一起涉异地的案件,疫情当前,高新法院干警毫不松懈,逆行向前!
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延边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依旧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货款28万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高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经法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无房产信息、无车辆信息、亦无证券信息,申请人撤回了执行申请。
2020年5月8日,申请执行人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于当日立案恢复执行。因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在外地,疫情期间执行法官无法到当地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积极电话沟通被执行人,向其告知有财产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将其限制高消费,警示被执行人如果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公司及其法定发表人进行罚款,在沟通协调了十余次之后,被执行人终于主动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项共计30余万元,该案于2020年5月14日顺利执行完毕。
高新法院在疫情期间,仅用六天就执行完毕一件涉异地的案件,秉持高效率,高标准的执行态度,严峻的疫情也挡不住执行干警执行结案步伐。高新法院执行干警不畏惧,不退缩,不松懈,保证结案效率,提高执行质效!
吉林高新法院:执行庭 汤丝焱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