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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不退 送达不停
服务为民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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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2 14:42:40 打印 字号: | |

疫情不退 送达不停   

服务为民暖人心

自疫情爆发以来,立案庭积极响应号召,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疫情不退,送达不停”的原则,为避免当事人在疫情期间,办理公告送达需要乘坐交通工具增加安全隐患,立案庭送达小组开启代办理公告服务,用实际行动体现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原告徐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送达人员张煜、闻英良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被告的情况下,需要对被告李某公告送达。当送达人员将公告送达稿件准备好联系原告徐某告知其需要去报社刊登公告时,原告表示自己和家人都在大连,无法亲自回吉林市登报。张煜随后又联系报社询问是否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将稿件传给报社,并将公告费用汇款时,报社表示只能由人亲自到报社刊登,并现金交费。在与原告徐某一再确认没有人能代替她去办理公告时,送达人员张煜、闻英良于1月20日亲自到报社将公告送达稿件送达到报社。并替原告徐某垫付现金交付了公告费用。使公告送达案件正常进行下去。

原告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诉吉林市大鼎爱医院有限公司送达过程中,由送达人员张煜、闻英良多次查找、询问、调查,被告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无人经营,办公大楼闲置,无法找到被告。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经与原告代理人联系后得知原告代理人在长春市,而办理公告需要当事人到吉林办理公告手续。考虑到疫情期间,出城不便,如果当事人来吉林市办理公告等相关事宜需乘坐多种交通工具,会带来一些隐患。送达组二人马上联系报社询问是否可以传直稿件或发送电子邮箱、转帐来办理公告手续。报社人员明确回答必需办理人亲自到报社,并现金交费。经送达组二人向庭长请示,庭长同意由张煜、闻英良去为当事人办理公告手续,并先行垫付公告费用,以此保证案件在疫情期间正常办理。公告办理完毕后,张煜将发票照片用微信发送给了原告代理人,原告代理人当即将公告费用转回给送达人员,并表示感谢。

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庭坚持疫情防控和送达工作两手抓,充分落实“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创新送达方式,做到“疫情不退,防控不松,送达不停”,为及时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断努力。

                        

 

                                                  吉林高新法院:张悦


 
责任编辑: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