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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通电话解难题  微信助力架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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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9-06 09:30: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高新法院立案庭速审团队周梁玉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既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问题,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信服,被告公司更在微信中表述到:“法官和书记员人都特别好,一心为我们解决问题,我们也借此机会把事情解决妥善。”

2019年7月16日,原告吉林市公瑾调味品经销有限公司到高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凌云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给付POS机押金一万多元及押金的逾期利息。立案后,法院按照工作流程,给原被告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被告公司收到开庭传票后电话联系到我院工作人员,简单叙述了与原告公司的业务往来经过。周梁玉法官第一通电话打给了被告公司负责人,询问了该公司与原告公司的POS机业务,被告公司负责人表示:“已经接收到原告公司退还的14台POS机,只是售后部门需要对机器检查一下,并没有拒不退还押金的做法,这些内容在会员服务协议中均有约定。”紧接着,周梁玉法官又拨通了原告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也向其了解了纠纷发生的大致经过。周梁玉法官发现原被告双方在该起合同纠纷案件中虽然存在一定争议,但具备调解可能性,并考虑到被告公司住所地位于天津,距离吉林市较远,便在电话中为原被告双方的架起沟通的桥梁,调和两家公司的矛盾焦点。

同时,为了节省沟通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书记员与该公司负责人加了“微信好友”,在原告方提供打款信息后,书记员通过微信发送给了被告,被告公司也非常配合在第一时间将双方协商好的款项打款到原告公司账户中,原告在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至此,该起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法官两通电话的调解,书记员与当事人二十余条微信的协调,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高新法院: 常天石

2019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常天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