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护幼苗 欢度儿童节
——吉林高新法院迎“六一”普法活动侧记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王斌庭长带领普法宣讲团队前往丰满第二实验小学六年八班,送上一堂“健康成长 法律护航”主题普法宣讲课,为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要知识点以及该项法律对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
课前,王斌庭长代表吉林高新区人民法院祝贺同学们“六一”儿童节快乐,并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与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吉林高新法院身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有责任有义务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片晴朗的天空。
课上,普法宣讲团队成员费嘉鑫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谁?”这一提问为切入点,激发学生主体意识,再通过学生的回答,引申出保护的角度,分别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四个角度讲解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受保护权等多项权益。同时运用现实生活的真实案例,增强学生对知识点的感性认识,加深理解,再引导学生联想,在自己的生活情境和学习情境中应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最后,带领学生回顾所享有的权利,从权利与义务的相对性出发,引导学生意识到自身承担着遵守法律、接受教育等多项义务。
课后,班主任夏老师表示学生们非常需要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既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又有利于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相信通过这堂课的学习,学生们获益良多。王斌庭长也代表吉林高新法院再次感谢学校对法院普法工作支持,并向老师和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手册。
吉林高新法院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