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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新法院召开“加强管理年”活动落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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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23 13:50:50 打印 字号: | |

吉林高新法院召开“加强管理年”活动落实会

 

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是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吉林高新法院紧紧围绕省高院提出的“一年抓重点、两年再深化、三年促提升”工作思路,全面落实“加强管理年”活动,第一时间召开院务会传达了徐家新院长关于“加强管理年”活动的视频讲话,并对吉林高新法院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进行了部署。

会上,王贺亮院长指出:我院全体法官干警都要积极投入到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当中,全面落实徐家新院长的讲话精神,使我院各项管理向着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迈进。一定要把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与提高审判质效结合起来;与深化法院配套改革结合起来,与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与推动实现“创一流法院”目标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新格局,推进法院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王贺亮院长强调:今年我院要按照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加强管理年”活动。一是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贯彻落实省高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的总体要求,针对我院现实存在的管理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充分认识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查摆问题,不留死角。要做到人人参与,查摆个人及我院在审判、政务、党建、队伍、纪律、廉政、后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三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深刻反省自身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还要督导落实省高院的要求。班子成员要组织、带领分管部门进行查摆、剖析、整改,确保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活动的开展。对查摆出的问题,以是哪个部门的,哪个部门认领,是个人的问题个人认领的方式,落实整改责任。四是强化措施,精准施策。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一定要体现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坚决防止“大帽子底下开小差”的虚无主义,做到措施具体、制度管用、成果看得见,切实使我院通过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五是,端正态度,狠抓落实。要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在见真章拿实措求实效上下功夫,狠抓落实,防止形式主义。要紧盯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务求实效。同时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客观、如实地向上级法院汇报。

会议还宣布成立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拿出2019年我院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的具体方案,扎实推进活动的开展。

 

              吉林高新法院  费嘉鑫

 

 

责任编辑:费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