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整改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日,吉林高新法院紧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的问题,积极行动,强化举措,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提升政治站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取得优良成果。
主要展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深刻领会斗争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在学习总书记重要批示、斗争知识等材料的基础上,重点剖析当前农村和城市的黑恶现象以及基层建设实际情况,联想生活和工作中的事例,结合自身感受,深刻领会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二是切实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能力。安排专人将“两高两部”出台的36条以及4月9日印发的“四个意见”进行汇编,印刷成册,发放给同志们学习,通过参加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增加知识储备,提升审理能力。同时,为充实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力量,从昌邑法院抽调一名员额法官到我院刑事庭,有效增强人员力量。三是认真落实线索摸排工作。实行10天排查一次,并要求摸排法官签字,并由院扫黑办专人负责发放、收集和整理案件排查表,建立台账。四是保障“打财断血”效果。制定了《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管理办法》,为实现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效果制度上的保障。五是严格执行会商协调机制。我院安排专人负责与公安局、检察院以及管委会的沟通,通过微信、电话等通讯方式,保持密切联络,加强协作配合。第六是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采取进校园宣讲、发表报道、挂标语标牌、发放手册等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并对宣传内容严格报关,认真排查,实行稿件双审制。同时,与高新区政法委、扫黑办保持联系,做好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准备,。
高新法院:费嘉鑫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