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法院立案庭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星辰出席会议并作出重要讲话。立案庭庭长周梁玉主持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具体要求。刘星辰院长与立案庭全体成员共同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
会上,刘星辰指出,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上,周梁玉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工作中,要敢于作为、勇于担当、尽职履责,积极配合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二是要强化宣传效果。解除群众后顾之忧,动员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高质量的黑恶犯罪线索。三是要强化摸排打击成效。要在案件数量和质量上狠下功夫,要全方位摸排出有价值的线索,扫清浮在面上的黑恶势力。
刘星辰院长和周梁玉庭长均重点强调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群众带来的伤害”以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提升同志们的学习热情,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等精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州、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通过深入学习,让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长期任务;需要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使黑恶势力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需要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展示对黑恶势力“零容忍”的坚强决心,才能实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目标。
高新法院:刘蕊 费嘉鑫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