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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聚力量 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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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3-28 16:22:40 打印 字号: | |

3月27日,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委和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吉林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贺亮主持召开院长办公室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作出相应调整,更好实现专人专项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

会议决定:由党组书记、院长王贺亮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星辰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谭久亮任副组长;刑事庭庭长王斌,执行庭庭长、法警大队负责人李黎明,立案庭庭长周梁玉,新北法庭庭长李俊峰,办公室负责人刘扬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刘扬兼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文字组成员为顾丽丽、佟国坤、罗世红、费嘉鑫。

王贺亮强调,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就是要求我们要从高新法院的实际情况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需求出发,与时俱进,不断满足扫黑除恶工作的新需求。随着扫黑除恶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任务量日益增加,紧迫性不断增强,除了专人专项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之外,还需要全院人员积极参与、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还应看到审判工作与扫黑除恶之间的辩证关系,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可以促进法院审判业务的开展,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也有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所以,根据客观实际,适时适当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的人员,是十分必要的。

 

 

高新法院:费嘉鑫

责任编辑:费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