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一起矛盾大,积怨深的民商事案件。
2008年,某机械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因加工机器设备引发定作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健康权纠纷等案件。因案件经再审、发回等原因,至2017年案件尚未审结。在这九年里,双方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机械厂的代理人姜某多次到市、省、京上访。我院高度重视本案,院长、庭长都做了大量接访、协调工作,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打消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不理解和抵触心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我院周梁玉法官在审理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以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方式,通过话家常、说情理、讲法理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急躁情绪,认真释法明理,分析案件利益均衡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多次组织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就未审结的三个案件达成和解协议。周梁玉法官及书记员王艳秋、庭长刘强又在2017年10月14日,利用周六休息时间,一同到某科技开发公司现场,组织双方履行调解协议中返还扣押的机器设备等内容,使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获得履行。至此,我院终于圆满化解了某机械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多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