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按照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现对我院关于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的要求和重要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司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时限,逐一落实责任主体,认认真真抓好整改,实实在在建章立制,为推动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突出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既着眼全局又突出关键部位;既注重当前又兼顾长远;既做到承诺践诺,又做到应解决必解决;既考虑回应群众关切又兼顾政策规定;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对问题分类排队,有序逐步解决。 2、坚持标本兼治。对存在的问题要下猛药“外敷内治”,既注重解决表象“病症”,又要注重祛除实质“病根”,既重视对问题的短期专项整治,更重视长期根本解决,坚决祛作风之弊、除行为之疾。
3.坚持改革创新。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入手,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进行整改,深度破解作风建设上的难点和瓶颈问题,积极探索可操作、能落实的办法措施,创造整改经验,展示工作亮点。
4.坚持注重长效。从法院职能特点出发,对制度规范科学进行废、改、立,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用规章制度固化整改成果,推动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查找问题
根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着力查处当前法院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具体内容包括: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在办理审判、执行等案件过程中是否催在违反规定干预、查收、过问案件的行为,影响案件公正的,是否与一方当事人或律师传统侵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
(三)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存在“慵、懒、散”,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侵害当事人利益的情况;
(四)法官干警违反规定兴办实体经济和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在管理、诉讼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费的
(六)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 针对上述情况特制订我院整改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确保每周有一位主要领导接访、下访。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院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品牌
1、突出文件落实情况检查。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纪委文件精神为契机,根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违反群众纪律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在全院干警中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庭室开展以公用经费使用、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为重点的督查检查,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加强廉政责任管理。
2、深化执法办案监管。规范执行程序,加大公正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标准、纪律要求,认真开展执行立案前审查工作监督;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各环节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管理,严格审理标准,统一裁量标准,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3、推行有错无为问责。注重对执法队员和协管员在日常行为、政风行风、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督查,强化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严格有错无为问责情形,树立司法队伍良好形象。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年12月28日